2月12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以下簡稱“浙江省文旅廳”)發布關于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戰勝疫情穩定發展的通知。通知旨在指導浙江文旅企業用好用足國家和浙江省出臺的政策,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戰勝疫情、穩定發展。
據悉,通知包括用好稅收減免政策、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用好費用減免政策、用好社保支持政策等九個方面。
在用好稅收減免政策方面,記者了解到,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文旅企業可申請辦理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防控停業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免繳當月定額稅款。
對于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文化和旅游企業,可申請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受疫情影響的參保文化和旅游企業,可爭取返還1-3個月不等的社會保險費,月返標準按2019年12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確定。
此外,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可申報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不超過95%的補貼。
浙江地方文旅部門還將組織實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工作,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暫退保工作要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
浙江省文旅廳將協調省級相關部門盡快制定《關于盡快恢復振興文化和旅游消費市場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
據悉,浙江將搶抓疫情過后廣大群眾更加關注健康、熱愛生命的有利時機,各地將有序開放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適時推出以“生態浙江·健康旅游”為主題的旅游活動,開展“浙江人游浙江”優惠體驗活動,提振旅游消費市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