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店偷拍,保護旅客隱私必須壓實酒店責任,建立健全客人隱私保護體系、納入員工培訓、增加安防設施投入、加強日常檢查巡查,進一步提高酒店安全防控能力
據報道,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了一起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自去年7月份起,陳某將網購的4套針孔攝像設備安裝在4家酒店客房內,并利用APP遠程觀看、錄制和存儲他人的私密視頻,涉案被害人達600多人。目前,相關設備已被拆除,陳某已被公安機關抓獲。鼓樓區檢察院對陳某以非法使用竊照專用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訴。
近年來,酒店偷拍事件頻發,成為酒店行業一大頑疾。有媒體調查發現,類似的針孔攝像頭在網上就能買到,不法分子偷偷將其安裝在插座、時鐘、加濕器、無線充電器等常用物品中,偷窺客人隱私,更有甚者將視頻傳到網絡上,不少網友感慨“現在很少住酒店,就是怕被偷拍”。
對于酒店偷拍,不僅公眾很無奈,治理難度也很大。有關部門職責權限沒有厘清,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設備,誰來管、怎么管的責任仍不明晰。對此,專家建議,需加強立法,從源頭上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采取嚴厲制裁措施。
事實上,保護客人的隱私安全,應是酒店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不難看出,無論偷拍攝像頭是誰裝的,只要裝在酒店房間里,酒店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比客人來說,酒店排查偷拍攝像頭要容易得多,因為酒店不僅有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購買專業檢測設備。關鍵在于,酒店是否重視了客人的隱私安全。
值得關注的是,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僅對“隱私”作出了明晰的法律界定,即“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更明確規定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拍攝、錄制、公開、窺視、竊聽他人的私密活動”。這對治理酒店偷拍亂象、保護客人隱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酒店是人們外出旅行期間臨時的家,應該讓客人感到安全、放心。治理酒店偷拍,保護旅客隱私必須壓實酒店責任,包括建立健全客人隱私保護體系、納入員工培訓、增加安防設施投入、加強日常檢查巡查,進一步提高酒店安全防控能力。
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國家法律的不斷完善,公眾對個人隱私權益的日益重視,通過持續的“嚴打嚴防”,酒店偷拍亂象終將得到有效治理。(作者:付彪)